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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1-26 关于污水处理费、水资源费补缴的提醒

关于污水处理费、水资源费补缴的提醒
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缓缴涉及企业、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》(公告2022年第29号)和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发展改革委《关于缓缴涉及企业、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财综【2022】33号)文件相关要求,现针对前期缓缴的污水处理费、水资源费补缴工作做出如下提醒:

2022年11月、12月、2023年1月缓缴的污水处理费、水资源费,后续补缴工作:每月抄表的用户将在2月份水费中一次性收取,两月抄表的用户,如双月抄表的将在2月份水费中一次性收取,单月抄表用户将在3月份水费中一次性收取。

如对补缴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费有任何疑问,可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517-962001进行咨询。

详情请戳前期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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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缓缴涉及企业、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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